4月7日,分宜县公安局湖泽派出所辖区有群众发现一架无人机在农田区域上空盘旋飞行,机身无任何标识,飞行路线飘忽不定,引起周边群众警觉。热心群众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了这一可疑飞行行为。
接报后,湖泽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在农田周边锁定操控人员曾某,当场将其控制,并对正在飞行的无人机实施迫降处置。经查,曾某系近日新购无人机的个人用户,在未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完成实名登记,也未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申请飞行活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无人机在农田区域进行试飞。

曾某的行为已构成典型的无人机“黑飞”,即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未经实名登记且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实施的飞行活动,或在其他空域未履行法定飞行义务的活动。其飞行区域虽为农田,但周边有居民区,且曾某对空域管理规定缺乏基本了解,试飞过程中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到案后,曾某对其在农田区域擅自试飞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对无人机飞行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后悔莫及。
目前,分宜警方依法对曾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按规范实名登记无人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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